我院部分专业采用毕业论文答辩或论文答辩与毕业考试相结合的形式,为检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自学能力,加强毕业论文管理工作,规范毕业论文工作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工作
1、教务处负责全院本科毕业论文的组织协调工作。汇总各系(部)毕业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抽查各系(部)毕业论文的开题情况,负责对毕业论文过程中各个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2、各系(部)成立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领导担任组长,负责本系(部)毕业论文工作的运行并保证各阶段的质量。向各教研室布置毕业论文工作任务,协调安排指导教师。各系应开设指导撰写毕业论文的讲座,就如何选题、论文格式、参考文献、答辩等方面进行指导。
二、选题
1、毕业论文选题是搞好毕业论文的前提,对毕业论文质量有着直接影响。选题必须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体现专业人才基本训练的内容,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有利于巩固学生所学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
2、结合所学专业知识,进行专题研究,论文题目不宜过大,难易程度要适当。
3、要充分发挥专业实验室的作用,利用现有设备的条件,重视培养学生实验研究和实践能力,可与教师的科研方向相一致或与其科研任务相结合,以利教学相长。
4、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课题内容在保证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可因学生的基础、能力等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使各类学生都能达到教学要求。
5、选题原则上每生一题。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课题的,要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毕业论文要分开写,论文撰写时要标明本人在课题研究中所负责研究的内容及其在整个课题中所占的分量。
三、撰写
1、毕业论文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一项独立工作。学生应充分认识毕业论文对自己全面素质培养的重要性,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2、论文要概念清楚,内容正确,语言流畅,文章结构严谨。
3、论文正文的字数一般要求3000字左右,论文的正文前要有200-300字的中(英)文提要(英文摘要为非必须具备项,各系根据专业特点适当提出要求,逐步加强)。
4、论文中所用引文按学术论文规范,都要在篇末注明出处,论文后应对作者在撰写本论文时所阅读的重要文献、参考书目标注清楚。
5、各系(部)要根据自己专业的特点,制定关于提纲和论文撰写的时间安排和各环节的要求,教师要按规定的时间与学生见面,对其写作进行指导。
6、学生如不按照学校的要求逐个环节撰写论文,而直接提交论文的,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7、毕业论文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反复修改,不得一次定稿。
四、毕业论文的基本格式
本科生毕业论文一律采用打印的形式。应按以下项目依次编排:
1、封面
标明论文题目,要对论文的内容有高度的概括简明、易读,字数应20字以内。
标明作者班级、姓名、完成时间。
标明指导教师姓名及职称。
封面由教务处按统一格式印制并装封套。
2、任务书
3、中英文内容摘要和关键词
中文摘要应简要说明毕业论文所研究的内容、目的、实验方法、主要成果和特色。
关键词:一般3—5个。
4、目录
5、正文
正文要符合一般学术论文的写作规范。毕业论文内容要理论联系实际,涉及到他人的观点、统计数据的要有出处(引注),涉及的计算内容的数据要求准确。
数字标题从大到小的顺序,写法应为:“1”、“1.1”、“1.1.1”、……。
6、注释
注释一律采用尾后注形式,注序要与文中提及的页码一致,序号不能与参考文献的序码相混淆。
7、致谢
8、参考文献
论文后要标注清楚参考文献和附录,参考文献要写明作者、书名(或文章题目及报刊名)、版次。
9、附录
五、论文答辩
1、毕业论文完成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辩,各系(部)要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3—5人,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指导教师不得但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2、答辩情况要有专人记录,答辩委员会根据学生在答辩过程中反映出的对论文内容所理解的深度及该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给出论文答辩评语。
3、每名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六、成绩评定
1、指导教师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后,应对论文认真审阅,写出评语,并在答辩前一周将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手中。
2、毕业论文的成绩应由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指导教师和答辩委员会的打分共同构成,也应同其它科目一样呈正态分布,一般情况下,优(90分以上)占学生总数15%,良(80-89分)占45%,中等(70-79分)占25%,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15%。
3、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可参照以下几个方面:
(1)内容有新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学生的创新精神;
(2)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掌握的深度和广度;
(3)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设计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等;
(4)学生对文献资料理解的深刻程度;
(5)外语应用能力;
(6)有关论据和结论是否清楚、正确,引用的材料、数据是否确切、可靠;
(7)独立工作能力、写作及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8)严禁抄袭他人成果。凡抄袭他人成果者,不准参加答辩,其毕业论文成绩按不及格计。
4、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
每年度按本专业学生数评选出10%-15%的论文为优秀毕业论文,并颁发相应证书。
评选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
七、指导教师职责
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期间必须切实负起指导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1、指导学生理解论文题目的任务、目的、要求及全部工作内容,指导学生制订工作计划,指定必要的参考书并指导学生收集有关资料,为学生审定论文提纲和初稿,并提出修改方案。
2、指导教师要熟悉所指导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职称应在讲师以上。指导教师与学生比例一般不能超过l:5。
3、在学生写毕业论文期间,指导教师应随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和质量,认真考察学生掌握知识和实际工作的能力,以及学生的工作态度、出勤、纪律等,作为毕业论文结束时评定成绩的参考依据。
4、定期(每周至少一次)全面检查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对出现的问题及错误做出必要的指出和纠正。
5、指导教师应直接对所负责的学生进行指导,不能找其他人代为指导,对初次参加指导学生的教师,系(部)应安排经验丰富的教师协助其工作。
八、毕业论文资料的存档与保管
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论文原件、附件及其它相关资料,由所在系(部)统一存档。按照借阅制度负责保管与借阅工作,毕业论文保存期为五年。
九、总结工作
每届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系(部)要及时做好本届毕业论文总结工作,写出书面材料报教务处。
十、毕业课题、论文指导及答辩经费另行规定。
十一、本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十二、本规定解释权属教务处。